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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不锈钢衣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qy-2016-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不锈钢衣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505,6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购置不锈钢衣柜。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交付采购方并验收完毕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中标金额95%的货款;余5%作为质保金,自质保期满后申请支付(不计利息)。资金拨付到账时间以市财政局拨付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6、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新甫京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报名登记、提交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清远市高新区百加工业园13号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83191
传真:0763-3483191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传真:0763-3782180
邮编:511500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不锈钢衣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qy-2016-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不锈钢衣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505,6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购置不锈钢衣柜。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交付采购方并验收完毕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中标金额95%的货款;余5%作为质保金,自质保期满后申请支付(不计利息)。资金拨付到账时间以市财政局拨付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6.6、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新甫京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报名登记、提交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清远市高新区百加工业园13号区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83191
传真:0763-3483191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传真:0763-3782180
邮编:511500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6日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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