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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仓丰二电排站新建工程 (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会市仓丰二电排站新建工程(第二次)经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发改审批[2015]265号)文件核准(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为3151.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四会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仓丰二电排站位于四会市城中区,属于仓丰涝区范围内。
2.2 工程概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的暴雨径流量一天排干设计,新建仓丰二站的设计流量是26.25m3/s,装机总功率2680kw,工程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为3151.68万元。
2.3招标范围:进水渠道渐变段、进水控制段、进水前池、泵房、出水压力管、压力水箱、双孔压力箱涵及事故闸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广东省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提交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且建造师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终审。
3.3.2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3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4 201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或违规的记录。
3.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工程师等)必须满足工作需求,承诺并执行在施工期间常驻工程现场。
3.3.6考虑到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申请人应自行标前勘察,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配合施工等情况,投标申请人应充分重视仔细地进行这种勘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申请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工程师)等人员组成;持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一 踏勘现场原件核查一览表),与代理到建设地点进行现场勘察,踏勘现场时进行原件复印件审核,所有原件复印(一式二份),复印件按《附件一》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资料核查后退回并签发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不能提供相关复印件核查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拒绝签发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本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三)为报名资料的一个必要条件。勘察现场时间2017年2月21日17:00前,踏勘前投标申请人须与招标代理联系(新甫京的联系方式见第八点)
3.3.7财务要求: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8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通过制确定投标人,报名阶段需提供本公告所需的资料方可以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资料不齐者将不予受理。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二》,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投标者,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持《附件二》的报名资料于2017年2月22日~2月28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拥有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8.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会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8-3113108
地 址:四会市东城区广场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四会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13527052662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
2017年2月20日
附件一
踏勘现场原件核查一览表
项目名称:四会市仓丰二电排站新建工程(第二次) 投标单位(盖章)
注:1、企业法定代表人踏勘现场的,无需开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踏勘现场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a证)。
2、社保提供查询核实的途径。
3、审核情况要求:提交原件打“o”,没有提交原件打“×”。不能提供相关复印件核查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拒绝签发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四会市仓丰二电排站新建工程(第二次) 投标单位(盖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新甫京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 “审 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三:
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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