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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甫京

招标公告 - 龙岗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深化设计

发布时间:2019-05-17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龙岗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深化设计(招标编号:szhy-zb-2019-025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1.1 项目名称:龙岗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深化设计

    1.2 项目概况:无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龙岗法院审判大楼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深化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不包括招标人进行成果审核和验收的时间)。

2.3 项目预算金额: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 cgzx.sz.gov.cn,(提供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盖公章或供应商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2个新甫京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0520日起至201905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投标人代表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05291430分。

4.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联系人:朱工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0755-2892339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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