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zhy-zb-2019-027)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概况:无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中标止
2.3 项目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
3.2投标人须承诺:本公司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进行投资、作为股东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5月 20 日起至2019年05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投标人代表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5月 30 日14时30分。
4.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cgzx.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联系人:贺工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289237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