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为加强行政许可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行为,保障和提高中央投资效益,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7月6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甫京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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