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mzhy2024011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48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48000.00 |
648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 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采购文件需递交的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名 称: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
联系方式:0753-2360980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9号鸿达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753-2138188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53-213818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