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2017年(二期)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翁源县其他滃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和涂屋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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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2017年(二期)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翁源县其他滃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和涂屋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翁源县2017年(二期)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翁源县其他滃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和涂屋水治理工程己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翁源县2017年(二期)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包括:翁源县其他滃江一级支流治理工程(六户山溪治理工程、桂湖河治理工程)和涂屋水治理工程(镇仔水治理工程、太平宫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壹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证书; 4.已领取《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新甫京首页-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提交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及韶关市水务局网站的截图。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4.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办事指南),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后在缴交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于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韶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先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企业入库事宜。 4.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单次项目保证金的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有关说明: 4.3.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将项目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2 温馨提醒: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标处理。 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向本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投标人和法人代表进行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才能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3.3 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为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形式进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2 日上午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5.2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送达,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签到人员必须是已经入库人员。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发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等媒体发布。 九、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27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51-286181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3276245-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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