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校门口及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校门口及两侧绿化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校门口及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容桂街道马岗村民委员会马岗大道33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校门口及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建设规模:10803m2,主要内容包括:绿化部分(栽植乔木:黄花鸡蛋花、凤凰木、大腹木棉、大花紫薇、宫粉紫荆、小叶榄仁、木棉等等,栽植地被:毛杜鹃、红花继木、黄金叶、泰国龙船花、肾蕨、七彩竹芋、狗牙花、台湾草等等);市政部分:原路面沥青混凝土(ac-13.2)罩面(含冼刨)、人行道透水路面砖铺设、机割面芝麻灰道牙石安砌、原有(检查井、设备井、雨水口)提升、原有(路牙石、水泥路面(含基层)、沥青路面、砖砌围墙)拆除、给排水管网系统敷设、360°旋转喷头安装等等。
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12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3,532,849.1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截止前三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提供网页打印件。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 年12月
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0年 6月 10 日至2020年6月 16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
5.4本工程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以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智创园5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新甫京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hdz/index.php)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并应当最迟在开标前一天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通过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2636284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28090670
传 真: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57-26362858
监督及异议受理邮箱:
2020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