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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甫京

招标公告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库系统设备及装备室升级改造采购

发布时间:2020-05-19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库系统设备及装备室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hy-zb-2020-028),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库系统设备及装备室升级改造采购

    1.2 项目编号:szhy-zb-2020-028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智能枪弹库系统设备及装备室升级改造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2.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

2.3 项目预算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警用装备经营范围(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2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提交)。

3.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提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5 19日起至202005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我司暂停现场投标报名,统一采用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致电我司(邓工89565322/18318585715)。

4.4.2报名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登记表》联系我司人员获取,以上资料、汇款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致电我公司(邓工89565322/18318585715)。

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05291430分。

4.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招标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联系人:贺工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158118383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981883930 @qq.com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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