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南雄市园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距市区约2-3公里,与韶赣高速公路南雄出入口、韶赣铁路规划南雄火车站均较近,总面积 336.06 公顷。本项目位于南雄市中心北部,与转移园一期相距 4 公里左右。其用地范围东至全安镇陂头村莲塘坳,南至韶赣高速公路,西至全安镇河塘村上河塘,北至全安镇陂头村麻上垇。本项目为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范围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共6条道路,道路路长约7.48km,含道路、雨、污水、通信、电力、人行道、交通、亮化、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计划投资为38389.0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29500 万元,工程勘察费约81万元,工程设计费约6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设计后期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及竣工图、工程保修和项目移交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2.2.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工作。
2.2.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道路、排水、交通、通信、人行道、绿化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共18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个月。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2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或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3.5.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道路或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正式员工。
3.5.4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地质(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单位正式员工。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责任人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5.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且含有道路及排水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主办方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5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及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8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有关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文件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答疑上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文件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媒体发布。
招标人:南雄市园方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南雄市雄南路98号南雄产业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64号第一
转移工业园发展大道园方公司 幢二楼204
邮 编: 512400 邮 编: 510026
联系人:吴总 联系人:莫工
电 话:13600216883 电 话:0751-8768007
传 真: / 传 真:0751-876800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年 04 月 07 日 0 时 00 分至2020年 04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0年 04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0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0年 04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至2020年 04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0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0年 04 月 28 日07 时30 分。 |
7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 04 月 28 日 09 时00 分至2020年 04 月 28 日09时30分。 |
8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0年 04 月 28 日09 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