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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19-12-09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szhy-zb-2019-077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的委托,就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招标编号:szhy-zb-2019-077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1、项目编号:szhy-zb-2019-077

2、项目名称: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

3、招标范围: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4 、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cgzx.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1210日起至201912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供应商代表携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12 23 1430分。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工作站

招标方联系人:宋小姐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13590383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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