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院本部及派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完善项目(招标编号:szhy-zb-2019-072)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院本部及派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完善项目
1.2 项目编号:szhy-zb-2019-072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规模及特征: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编码开发、安装与部署工作,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项目完工试用15天后,开展验收工作。
2.3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3.2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 http://www.cgzx.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3参与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无须提供证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12 月 06 日起至2019年12 月12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投标人代表携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20 日14时30分。
4.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招标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联系人:朱工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0755-2892339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