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维修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zhy-zb-2019-063)
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维修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hy-zb-2019-063)招标人为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维修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规模、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深圳市;招标内容:采购维修车辆4辆;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项目预算均包含购置税、上牌费,不含车辆保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3.2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 http://www.cgzx.sz.gov.cn)”。(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代表携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评标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hyzjs.com/
七、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名称: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8098902109
7.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八、其他要求
8.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不组织。
8.2凡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投标人于截标1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
8.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截标15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截标前以书面形式(弃标函)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5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