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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施工]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及土石方工程

发布时间:2019-06-11

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及土石方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及土石方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956、龙发改〔201955号文关于龙川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的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源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龙川县公安局,招标代理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龙川县公安局

 2.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工程名称: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及土石方工程

 2.4、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规模为龙川县公安武警基地(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及土石方工程①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拟治理区域边坡总长约631米。其中人工修坡土方18905立方米,坡顶截水沟2786米,坡脚p1盖板排水沟709米;锚索28367米,锚杆15956米,格构梁15365米,脚手架18905平方米。②土石方工程:需挖方量595094.5立方米,回填土方量278048.6立方米,外运量317045.9立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4142.562036万元,其中,①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费:2204.511678万元。②土石方工程费:1938.050358万元。(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招标内容: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8、工程建设地点:龙川县丰稔镇丰稔村汉池权、汉池坑经济合作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自然资源部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市级或以上地质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类安全人员考核合格证

3.7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19年3月至2019年 5 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明:、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61.143.150.176:809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报名时间:2019年6119:00至2019年61717:00(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17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5.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

6.4、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50万元(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并注明用途(如:xxx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在开标现场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新城支行

  号:2006029829020188811

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携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7、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其在龙川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7119:00至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11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确认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公告(或通知)为准。

9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人:龙川县公安局

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建设东路西龙川县公安局

  人:吴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13302633212、13502311533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9室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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