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专项招标公告 |
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专项招标公告 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现对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专项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 二、招标人: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座26层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133-0257-6015 传真:0759-33855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天寿大厦12楼 邮政编码:510050 电话:020-83276245转810;020-83277480 传真:020-83713041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0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规模及内容: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本项目起于湛江市廉江和寮镇,终于东海岛民安镇。线路全长106.54公里,其中主线路线全长98.94公里,海田支线全长7.6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6.5米。 3、招标内容: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项目防洪评价。 七、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5月3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5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各一份,招标人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费3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专业:水利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异议受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座26层,电话:133-0257-6015。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
招 标 人: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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