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市政管理所的委托,就龙岗区市政管理所自管部分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服务采购(招标编号:szhy-zb-2019-023)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1 项目名称:龙岗区市政管理所自管部分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服务采购
2 项目概况:城市照明监控系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区属直管道路照明设施的监控部分,于2008年建成并运行至今,由于电子产品安装于户外箱式变压器内,室外环境恶劣,现计划将原有设备进行更换,该部分属于本项目范围。第二部分是区11个街道范围内照明设施的监控部分,于2017年底建成运行至今,该部分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一、设备更新 原有设备更新 智能照明监控终端设备更新(包安装)共计220个分两年完成每年110个 110 套
二、系统所有设备的维护与管养服务 系统管养 照明智能监控终端管养费用(含通讯费用)每年 220 套
新接管监控点管养费用(含通讯费用)每年 180 套
新接管慢行道单灯监控点管养费用(含通讯费用3.5米庭院灯)每年 2150 套
新接管沙荷路单灯监控点管养费用(含通讯费用12米路灯)每年 1500 套
系统安全防护 龙岗区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和备用系统(含专线网络、服务器、系统平台等)每年 1 项
视频监控 原有视频监控点管养费用每年 3 套
维护管理费 零星项目维护管理 1 项
其中,第一项“原有设备更新”中的照明智能监控终端设备,要求更新后的全部设备必须接入我单位现有的监控系统平台,以保证整个系统的一致性。如果在中标后招标人发现设备未满足兼容性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可先行与招标人联系进行兼容匹配测试再参与投标。
注:上述设施数量为规划设计数量,实际数量与招标数量会有出入,最终的管养数量以招标人及中标人现场核实为准,投标报价以各类型综合单价(即《报价详细构成》)为依据。
承包期内,如采购人新接管照明设施监控终端需中标人就近管养或因其他政策调整致使照明监控终端设施管养数量增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项目每年度服务内容如下:
(1)由于经费有限上述表格中第一项原有设备更新共计220个监控点,分两年完成更新,第一和第二年:每年完成110个监控点的设备更新(两年共完成220个监控点更新),并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与管养,即前述表格中第一、二项内容。
(2)第三年: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与管养,即前述表格中第二项内容。
二、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龙岗区市政管理所自管部分城市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升级与改造项目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2 服务期:
本项目包含设备更新安装调试和系统管养服务,其中设备更新安装调试工期为3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维护管养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本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出现预算等政策变化可调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最多延期至满3年。
3 合同续签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
(2)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项目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没有被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列入《不诚信行为记录表》。
(4)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所有手续交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中标供应商。
4 项目预算金额:壹佰玖拾玖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1998450.00元)
5 投标人分项报价需填报每一项的维护管养服务费用单价,投标人管养过程中有新接管的照明设施监控终端,以投标分项报价中每台监控终端每年的维护报价计算新接管照明监控终端设施的管养服务费。即新接管的照明设施监控终端每年的管养服务费=新接管的照明设施监控终端数量×投标人分项报价中每台监控终端每年的维护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供应商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szzfcg.cn), (提供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盖公章或供应商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3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8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4月29日起至2019年05月0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或供应商查询截图复印件;
3)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14时30分。
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lg.szzfcg.cn/(龙岗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市政管理所
招标方联系人:黄杰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0755-848785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