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大外环高速边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消杀除臭(招标编号:szhy-zb-2019-001)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大外环高速边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消杀除臭
二、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大外环高速边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消杀除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需求。
2.2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个月(即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伍仟元整(¥1,925,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截图中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的时段及范围要求;网络截图须体现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情况,包括基本信息、是否有行政处罚、黑名单等;非企业则无需提供。
3.3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注册供应商;(需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卡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有效供应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
3.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3.5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挂靠或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1日起至2019年01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4.1 现场购买:
供应商代表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新甫京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开票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1日14时30分。
4.6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五、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hyzjs.com/(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szzfcg.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联系人:罗工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0755-295543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89565322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