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用车采购(招标编号:szhy-zb-2018-001)招标人为深圳市龙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规模、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深圳;a包:日产纳瓦拉的士头11辆,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1,702,800.00);b包:庆铃五十铃货车7辆,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肆仟元整(¥1,334,000.00);c包:江铃全顺检测车2辆,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a、b、c项目预算均包含购置税、上牌费,不含车辆保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销售投标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
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a、b、c三个包或单个包进行投标报名,并允许中标所有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4日起至2018年05月18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6月04日17: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评标中心。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网:新甫京
七、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13823140190
7.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人:钟工;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0755-89565818 传真:0755-89565366;
八、其他要求
8.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无。
8.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8年05月30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8.4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