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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4

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6]9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

2.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2.3 项目规模:牛路水库总库容6663万立方米,发电站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工程等别为iii等,规模为中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大坝、放空洞)、电站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发电洞、压力钢管、厂房、尾水渠、升压站)、水库管理区、上坝公路、进厂公路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为3级建筑物,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引水隧洞为3级,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校核;电站厂房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50年一遇,校核洪水100年一遇;大坝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导流标准为10年一遇,坝体临时度汛洪水标准20年一遇。

2.4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费用约231700.76万元。

2.5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 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对广州市牛路水库建设工程的环境监理,编制项目的环境监理方案报广州市环保局备案,并严格按照已备案的环境监理方案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工程的环境监理(包括提交相关报告);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税务登记证(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3、拟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如下要求:同时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p>(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2018450000分至20184251130分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4.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4251030,截止时间:20184251130

5.2 开标时间:201842790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项目总监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总监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7.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投标的家数不足3家,或者评标时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的家数不足3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0-8751059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1号910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1. 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1910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1201-1206房,1301-1303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王工

    话:

020-87510595

    话:

020-83277480

监督部门: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

 

 

    话:

020-61300522

 

 

    真:

020-61300522 

 

 

 

20184月5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核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接件人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以下资料已共同核对,双方确认核对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申请人不需填写)

备注

以下资料单独提交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原件(一式两份)

 

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2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7

申请人基本情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8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

企业税务登记证(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

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1

职称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网页信息打印页

 

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

投标申请人按要求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正本)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共同核对资料,核对完成后,双方在表格每页的“核对确认”栏签名确认。

3.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对情况一栏中,填写“有或无”,缺部分资料的,需列出缺少的具体资料名称;需核对原件的,填写“与原件一致或与原件不一致”,与原件不一致的,需列出具体不一致内容。

4.在填写本表过程中,有修改的,修改之处须经招标代理机构收件人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共同签名。


附件二: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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