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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甫京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

发布时间:2017-10-20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2017zfcg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964.9100

四、服务年限: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子包1采购项目编号:hy2017zfcg010-1;子包2采购项目编号:hy2017zfcg010-2。
  2. 子包1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项目(子包1);子包2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项目(子包2)。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64.91万元
  4.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包括河涌(水库)数字地图制作、河涌现状调查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5. 包组划分:拟根据河涌的分片及工作分工拆分为2个子包。投标人必须同时对2个子包进行报名与投标,且不可以兼中。子包1:为总协调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①项目的总体协调,包括与业主及相关配合部门协调沟通,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向水质检测部门提出监测原则与要求,成果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任务内容,负责组织相关协调会及甲方安排需要统筹的事项;②负责南沙区河长责任段河涌(水库)数字地图制作;③负责榄核镇、大岗镇、横沥镇、万顷沙镇4个镇街,共172条(段)长394.22km河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包括现状调查(含排污口调查)。子包2:为配合单位,负责南沙街道、黄阁镇、东涌镇、龙穴街道、珠江街道5个镇街,共146条(段)长260.02km河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及8宗水库“一库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包括现状调查(含排污口调查)。
  6. 最高限价:子包1最高限价1180.18万元(含总协调费),子包2最高限价784.73万元。
  7. 服务期限:2017年12月31日完成一般河涌和水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交重要河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初稿;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重要河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8.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 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及承诺书格式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的通知》);
  5. 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自公告之日起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7.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1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子包(人民币),售后不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投标人对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声明;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条所具备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两个网站自公告之日起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注: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本司只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0-24至2017-11-13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09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子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06房。

十、开标时间:2017-11-14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06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0-24至2017-10-30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人:陈广成 联系电话:020-39910359
  传真: 邮编:511455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09房
  联系人:董晓龙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传真:020-83713041 邮编:51061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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