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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甫京

招标公告 - 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防涝水位计算服务项目、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10-11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防涝水位计算服务项目、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g-qy-2017-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防涝水位计算服务项目、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柒拾叁万零肆佰元整(¥:730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包号

项目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交货完工期

付款方式

01

清远西部一级公路工程防涝水位计算服务项目

防涝水位计算

一项

政府采购

265000.00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报告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

 

02

清远西部一

级公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一项

465400.00

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工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项目包或两个项目包同时进行投标,且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项目包。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投标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901项目包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或以上的资质;02项目包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含)或以上的资质。

10)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1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71010日至20171016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6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6)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第9项之证明文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71010日至20171026止。

2)01项目包投标保证金为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02项目包投标保证金为肆仟陆佰元整(¥46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1)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开户银行: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

3)帐户:2003 1161 0000 0012 5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hy-cg-qy-2017-013 01项目包或02项目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1010日至20171016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2楼 )。

十、开标时间:220171101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1010日至20171016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汤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91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2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传真:0763-3782180

邮编:511500 

(三)采购单位: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1011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9121

传真:0763-3361741

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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