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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25

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东发改[2017] 80号文批准建设及揭东发改核[2017] 22号核准招标,招标单位为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揭东区城区曲溪河和大港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3-32577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77480

三、建设地点:揭阳市揭东区中心城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整治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控制(清淤疏浚、底泥处置)、活水循环、水体自净能力恢复、堤岸建设等。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建设工期:12个月,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为准。

2、建设内容:包括2条黑臭水体整治。(1)曲溪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视实际情况进行建设)、截污纳管(约3060m)、清淤(约9282m3)、河堤(约3120m)、路桥、绿道、亲水平台、景观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大港溪主要建设内容:截污纳管(约3630m)、清淤(约35604m3)、回填(约12280m3)、河道连通(约640m)、河堤(约1090m)、生态修复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3、试管养维护运行期:以工程完工可投入使用之日起算,3个月内为项目试管养维护运行期(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生态、绿化、景观照明、河面垃圾打捞、污水处理站、水闸和拍门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试管养期电费由甲方承担)。

4、招标控制价: 曲溪河58469758.88元,大港溪35951951.44元,合计94421710.32元。

六、投标人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揭阳市外企业报名应已取得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核发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所有人员为本企业诚信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提供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和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单位(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为准)。

11、报名时投标人提供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资金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出具时间为本公告日期之后,并需提供出具银行具体查询新甫京的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查询核实后予以确认后方可报名。

12、业绩要求:2014年9月至今承担过公开招标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黑臭水体治理或者水环境治理或者截污导流等相应类似的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需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网址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相应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工程规模等。

1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④、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⑤、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投标单位需提前到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7号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经绑定后的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交易业务,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9月30日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亲自持报名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663-6195230)报名。

2、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及其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③企业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本招标公告的人员相关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身份证、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④2014年9月至今承担过公开招标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黑臭水体治理或者水环境治理或者截污导流等相应类似的工程业绩;⑤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诚信登记打印的网页;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3年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⑦揭阳市外的企业已取得的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⑧经过招标单位确认的公告日之后企业基本户开具的不小于4000万人民币资信证明或者资金存款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⑨经有资质的单位(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为准)。

注:所有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以上资料2份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对查验,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八、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10月4日每天9:00~11:00,14:30~17:00止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新甫京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招标单位法人签字:

联系人:蔡先生

  话:0663-32577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020-83277480

  真:020-83713041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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